【課程名稱】
個案教學修煉思考力工作坊
【課程日期】
10 月 26日(三)
【分享講座】
陳欽春(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今年國家文官學院首度辦理「師資培力工作坊」,一出手果然有「磨劍十年」的架勢,無論是課程設計、講師邀請、行銷傳播和教學互動等,都讓參與學員耳目一新,不僅與會講者與聽者有賓至如歸的溫馨感受,而主辦單位的用心與投入,也充分展現國家文官培育搖籃的定位與高度。
在這三場的教學活動中,很榮幸親身參與了二場課程。其中,火星爺爺的「敘事魅力」,讓人體悟創新源自於簡潔的張力與故事的鋪陳,尤其他強大的話語魅力與主導全場的技巧,也充分瞭解身價不斐明星講師的現場輪廓。相較之下,第三場「個案教學」的課程,這項在公部門談了十多年卻總是「水土不服」的方法,何明城講師的精簡鋪陳卻讓我激盪不已,宛如「淡中趣長」的雋永反思與層次深韻。
首先,個案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技術(technique),就是所謂
“Know How”的部分。有別於傳統講授式教學「師尊生卑」、「師說生聽」課堂關係的權力不對稱,個案教學不同的操作旨趣與的互動氛圍,新穎的教學程序與操作技巧,讓課堂產生有如「翻轉教學」般,不僅衝擊師生角色,也可引發學習興趣。
其次,個案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方法(method),就是所謂“Know What”的部分。一般來說,教學「技術」偏重步驟、技巧的SOP;教學「方法」則聚焦整體教學設計的理念與規劃。許多人都知道個案教學法,發韌於1870年代的哈佛大學法學院,透過「問題與回答」對話互動,產生批判與反思的效應,故又稱之「蘇格拉底式方法」(Socratic method)。換言之,這種「比對、反思、補充、演化、創新和通則化」的方法設計,讓個人陳述、小組匯談與集體智慧得以循序漸進、柳暗花明。
最後,個案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方法論(methodology),就是所謂“Know Why”的部分。如果「方法」是一套觀察或研究事物的途徑或角度,「方法論」則是這套方法的基本假設、邏輯與原則。事實上,個案教學的方法論的基本假設,就是「以問題為基礎的學習法」(problem-based learning),讓學生們學習如何應用知識和評估各種途徑以解決當前問題,在不斷對話與反思的訓練,藉以磨練出學生批判思考與問題解決的能力。
不容否認,個案教學法除了作為一種教學技術或教學設計,更重要的是找回公務員服務人民的初衷與問題解決的能力,也是此種教學法的基本理念與核心價值;套用何明城講師的用語,就是「學習如何學習的能力」。事實上,這種「學習如何學習」的思維,就是針對學習性組織理論所描述「主導變數」(解決問題)被「例行行動」(依法行政)替代的行政病態現象,希冀透過個案教學的基本假設與設計邏輯,摒除公務員依法行政的僵化思維,回歸公務員建構問題、解決問題核心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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