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隨筆心得】郭耀昌講座-決策原本就是一項複雜的過程,可以有標準程序,但難有標準答案


【課程名稱】
個案教學修煉思考力工作坊
【課程日期】
10  26日(三)
【分享講座】
郭耀昌(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副教授)
何明城老師所帶領的個案教學法,源於美國哈佛管理學院的教學設計,近年來在司徒達賢老師以及何老師等國內管理學界前輩的推廣下,個案教學法愈來愈受管理學教學實務的重視。個案教學法主要的目的與強項,乃在於提供學生學習的方法與架構,而不是僅僅提供「標準答案」。正是因為強調培養「學習能力」,所以在培養學生面臨不確定性的能力時,成為一項有利的教學工具。這樣的教學工具,在文官訓練上,肯定有其可資運用之處。
本人的教學科目乃「政府資訊系統應用與資安管理」,這類的課程比較屬於事實介紹,以及法規政策的說明與應用,所以個案教學法在這類課程上,僅能降級成為舉例說明,最多是小小的應用個案討論,刺激學員們思考一些兩難的管理議題,協助學員理解政策背景或是立法動機,以利爾後得以靈活運用。這樣的教學設計與何老師所介紹的個案教學法,其中最大的差異在於課程設計的起點,就不是針對個案教學的需要而設計。易言之,誠如何老師在工作坊中所分享的,「個案撰寫」其實是另一項頗具挑戰性的工作,也不是所有領域的教學都適用個案教學法。因此在現有的教案設計下,可能僅能部分調整,朝向個案教學法努力。
愈是高階的文官,愈是需要個案教學法的培訓。因為決策原本就是一項複雜的過程,決策過程的知識應用,可以有標準程序,難有標準答案。因此,各項文官訓練在設計上,自然必須考慮到不同層次文官的訓練需求。有些涉及決策議題的訓練項目,就應慎重考慮改採個案教學的可行性。除此之外,前已提及個案撰寫的必要性,但「個案」與「例子」在教學應用上並不相同。當前文官訓練的教材中「舉例說明」的層次,其實對於教學成效極有幫助,然而畢竟在教學理念上與個案教學法是有差距的。縱然如此,在舉例說明的過程中,若能參照何老師帶領討論的方式來進行課程,我相信還是可以協助學員更加融入課程所要呈現的專業知識以及其應用的情境。
當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個案教學法的基石建立在優質的「個案」,有了教案,教師引領討論個案,才可能會有成效。因此,文官學院若能逐步建立「個案撰寫」的團隊,或是培訓與鼓勵講座撰寫個案,我相信就不會遭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了。同時,愈多講座理解個案撰寫的心法,愈多講座會考慮採用這樣的教學方法。畢竟今天的社會大眾,期望政府的是可以訓練出有腦袋的文官,而不是訓練出一批僅會考試、背法條的循吏。輕重緩急、優先順序的判斷能力與素養,多數是筆試無法測量,僅僅運用講授的方法也無法培養的。
在計畫永遠趕不變化的當今,如何培養已經通過國家考試的篩選,某種程度證明其「學力」的文官們,具備「研判情境的能力」,日益重要。而個案教學法可能是一個朝向這個方向努力的有效工具,實值得吾人投入更多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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